2021-01-06 21:21 回答问题
如果当地政府希望自己审核以后再发的话,这事实上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因为这样至少能够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对于专业性数据,除非是在面对公益诉讼,否则我认为我们作为环保ngo没有必要注重数据多少这个问题。比如我去调查一个环境问题,我可能就用一张ph试纸证明其酸碱度,我不会加任何评论,我会观察水、冒的烟是什么样的,但是我不会涉及到具体数据。因为我们作为第三方机构检测的数据是不够科学的,政府也是不认可的。我们要尽量回避数据问题,因为数据很敏感,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问题阐述出来,让当地政府关注到这个问题。
2021-01-05 17:26 发起提问
2020-12-22 20:24 回答问题
如果是企业污染问题的话,因为企业排污的问题涉及到他是否违规操作、是否超标排污等一些行政管理或法律上非常明确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提出质疑,因为我们作为民间第三方,或者说公众,是有权利提出问题的。我们可以要求企业或者环保部门给出一个权威的数据。如果我们能确定他的排污数据或者我们通过测试知道他是有问题的,就可以找专业的实验室,让他们帮助我们进行采样和专业测试,提出有法律效力的数据。总之要看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如果只是提出问题的话,可以把问题抛给环保部门,让他们来解答,如果希望更好地解决问题的话,就需要借助专业人
2020-12-22 20:23 回答问题
我不觉得这属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关内容。只有对排污费的使用和去向过去规定了应当公开。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环保法中没有规定。但是我认为应当属于信息公开的内容。但如果你向环保部门申请公开的话,他们会以我们这里没有相关信息为由拒绝,因为罚款都上交给政府了,所以应该是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公开这个信息。
2020-12-22 14:56 发起提问
2020-11-10 18:55 发表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