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觉得这属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关内容。只有对排污费的使用和去向过去规定了应当公开。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环保法中没有规定。但是我认为应当属于信息公开的内容。但如果你向环保部门申请公开的话,他们会以我们这里没有相关信息为由拒绝,因为罚款都上交给政府了,所以应该是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公开这个信息。
前提是你进行举报的,然后有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之后会给你答复,如果答复里明确了有处罚,那么可以再60天之后再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要求公开处罚费用详细信息,至于款项使用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