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第一期招募

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第一期招募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实现《昆蒙框架》“3030目标”的有效工具,近年来在自然保护领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讨论(释义见关于OECMs,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第一期招募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实现《昆蒙框架》“3030目标”的有效工具,近年来在自然保护领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讨论(释义见关于OECMs,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然而,这一概念在直译外,很难找到一个既简洁、又便于理解和传播的名称,其间也出现过“兼用保护地”“兼容性保护”“保护地外保护”等不同的翻译尝试。在就中文译名的几次专家组讨论和第一届OECMs中国潜力案例研讨会小组讨论投票后,我们决定推广“自然共生地”这一名称,希望借此表达在保留土地原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自然保护能够与人类生产生活相融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核心内涵。


在我国,自然保护地之外散落着大量具备“自然共生地”潜力的保护实践,各方民间力量始终默默守护着本土生态系统。自2023年IUCN中国代表处正式成立IUCN OECM中国专家组以来,国内各方对于OECMs的探索刚刚起步,尚未建立正式完善的官方政策机制,但民间实践已展现出蓬勃活力。在OECMs中国潜力案例第二期征集活动及近期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OECMs中国潜力案例研讨会上,这份活力得到充分彰显——40个入围案例(含15个典型)覆盖了929平方公里的多样化区域,覆盖从乡村社区到城市绿地,从自然友好农田到海洋海岸的多样化生境。


这些充满温度的实践,不仅守护着豹、绿海龟等珍稀物种及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更生动展现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用心呵护生物多样性的美好图景。在案例征集以及研讨会交流中,我们感受到许多案例方对 OECMs 自然共生地的热情,也发现在概念理解、机制搭建、监测管理及长期可持续运营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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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府河湿地(东西湖区)

柏泉天鹅湖自然共生地的白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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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珞珈山保护小区

代表性保护物种绒毛皂荚


2024年,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华泰公益基金会和山水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中国首个OECMs专项基金(下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OECMs相关研究和实践,为有实际需求的OECMs案例申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与赋能,助力多元主体深度融入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


基于2024-2026年“OECMs中国潜力案例”第一期、第二期征集活动对国内潜在OECMs实践的初步摸底,专项基金针对典型和入围案例,推出“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支持潜力OECMs建设的资金和能力提升需求,提升其管理有效性和保护成效。本计划同时得到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全球挑战项目的公益支持。经征求OECM中国专家组意见,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底调查和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社区及利益相关方本底调查,逐步建立系统化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评估框架等,基于参与式方法,定期记录和评估保护成效,为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保护管理行动:科学制定保护规划和策略,识别和应对现有及潜在威胁,开展适应性管理,持续优化保护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分区管理、规范巡护、生态恢复、物种生境保护与营造、污染治理、入侵物种管理等;


3、多方参与和能力建设:调查和咨询当地社区、公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信息和意见,推动相关方参与保护管理行动及决策过程,通过联席会议、制定管理计划和制度、推动社区和妇女参与决策等方式,建立多方沟通和协调机制;开展能力建设培训,进行潜在OECMs区域互访交流,赋能社区及其他相关方自主开展保护行动。


4、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咨询,项目组将结合支持需求匹配进行2-3次的专家及工作组的线上咨询讨论,获得OECMs 建设提升的建议。


申请条件


1、OECMs自然共生地所在地应为2024年第一期和2025-2026年第二期OECMs中国潜力案例征集活动典型或入围案例区域,可根据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扩大到案例区域外的更大区域;


2、申请方应为潜力OECMs案例的权属/权益主体、治理主体(之一)或其授权的保护管理方,且申请方应当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机构或者机构联合体:


a)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等,且上一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提供年度报告);


b) 事业单位;


c)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d) 高校及研究机构;


e) 以社会企业、企业等形式注册,以公益性质业务为主机构,企业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


3、申请机构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机构在三年内无违法失信行为,能接受项目成果评估和资金审计。


4、申请小额资助项目有明确的资金需求和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基本信息、项目实施具体方案、项目预算安排、社会募集资金和申请专项基金资金的规模及其使用安排。单个项目申请经费最高不超过6万元,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为1-2年(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5、申请技术支持计划可独立于小额资助项目申报,需明确技术咨询和能力建设的具体需求与提升目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由项目组匹配专家提供线上咨询支持,跟踪周期不超过2年。


6、项目内容无社会负面影响,受到直接资助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


7、申请主体可同时申请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也可单独申报其中一项。


获支持的机构还将获得


1、交流平台:受邀参加OECMs相关研讨会与交流活动,分享和展示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


2、能力建设:参与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等(也将开放给所有感兴趣的案例方)。


申请方法


2026年度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和技术支持计划从本招募发出后正式开启申报,2026年3月30日24:00停止接收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咨询及材料答疑可联系邮箱:oecms@shanshui.org


1、【网站填报】访问https://oecms.com.cn网站,登录潜力案例申报账号,按指引完成小额资助或技术支持项目申请。


2、【下载填写】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OECMs自然共生地小额资助申请书》(附项目预算表)、《OECMs自然共生地技术支持申请书》,填写完毕后通过邮件发送至: oecms@shanshui.org,邮件主题为:【OECMs小额资助/技术支持 _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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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 OECMs 专项基金管理方所有。


执行单位


山水公益基金会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案例征集合作伙伴


IUCN中国代表处/OECM中国专家组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华泰公益基金会


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


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


蚂蚁森林基金会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


公益支持


山水公益基金会OECMs专项基金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GEF大会包容性挑战计划”

  • 发表于 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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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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