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众参与指南》(2021版)

空气侠根据多年实践研究,编撰发布《生态环保督察公众参与指南(2021版)》,作为适应新背景下公众参与环保督察的工作指南,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双碳目标达成。

第一部分  2021版使用说明

                                                      

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调多元主体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包括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从2015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到2019年5月中旬,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历时3年多的时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了全国31个省份督察全覆盖,并分两批对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从2017年开始,省级政府参照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建立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各省(直辖市)相继启动了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随着环保督察这一创新的环境治理机制从无到有,走向深入,公众对于“环保钦差”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环保督察之中,成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动力。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以来,空气侠便密切关注中央环保督察行动,并结合自身实践,先后编撰发布《中央环保督察组公众参与指南》(1.0版本),《中央环保督察360度参与观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公众参与攻略》等行动参考,协作督察组进驻地区公众参与环保督察,跟进监督督察通报典型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应用无人机,短视频等新技术工具,先后在山西长治,临汾等地探索实践第三方环保督察行动至今协作举报并推动整改案例100+;建立环保督察协作网络微信群,让全国各地公众和有关实务法律专家,媒体人等建立快速信息互动。


2018年,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新设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保督察渐成常态。2019年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又呈现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纳入督察范围。在此背景之下,空气侠根据多年实践研究,编撰发布《生态环保督察公众参与指南(2021版)》,作为适应新背景下公众参与环保督察的工作指南,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双碳目标达成。


本指南面向全国公众免费开源使用,适用于中央及省级(含直辖市)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欢迎各界环保同仁和公众积极反馈,提出宝贵优化建议。


第二部分  环保督察通识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要求制定。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6月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中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设立专职督察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机构,承担具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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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呈现新特点:将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到督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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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督察进驻工作。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被列为本次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


备注:省级环保督察内容以各省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


                                                                                        第三部分 公众参与典型案例

案例1:齐齐哈尔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电石渣污染问题

案例综述: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黑龙江期间,督察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齐齐哈尔化工集团公司(昊华化工)环境污染问题。2016年以来,昊华化工在厂区建设齐齐哈尔市浩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消纳新产生的电石渣。但浩源水泥于2017年按照行业协会要求,实行错峰生产,对运送来的电石渣不能及时消纳,且浩源水泥建设的封闭原料库已满,设置的临时原料堆放场没有采取防渗措施,导致两家企业厂区大量堆存电石渣,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016年11月以来,在地居民和空气侠多次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了问题反馈,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督促加快整改。历时近3年,有关问题的治理基本到位,获得了当地居民的积极认可。


参与大事记


2014-2016年之间,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附近居民多次反馈齐化集团黑龙江昊华化工公司电石渣污染耕地等问题,引发关注。


2016年11月3日、11月6日,空气侠志愿者两次通过无人机技术对齐化集团电石渣处置现场航拍观察,发现存在电石渣清理不彻底、新堆放场地未做任何防渗和防护措施,有二次污染土壤行为。随即通过环保部12369微信举报平台进行了反馈。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并于11月18日进行了答复,昂昂溪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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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石渣堆场    航拍/空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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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12369答复截图


在督察组离开后,在地居民对于电石渣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观察,对于治理效果并不满意。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黑龙江开展回头看期间, 空气侠协助在居民通过热线电话和专用信箱两个途径,再次向督察组举报了黑龙江昊华化工电石渣污染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给予重点督察。


2018年6月12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领督察人员详细检查齐齐哈尔市报称完成整改的3处问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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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副组长黄润秋专门约见了齐齐哈尔市党政主要领导,要求齐齐哈尔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要下大功夫、下真功夫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2018年9月,被环保督察组点名后,黑龙江昊华化工公司邀请附近村民观摩整改治理情况。“老年环保队”的成员参与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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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土生土长的村民,大家对企业并不陌生,甚至还有些许情感。老年环保队的成员王宝琴诚恳地说:“人人都会犯错,何况这么大的企业,在发展中难免会遇到问题,但是不怕犯错,只要改正就好,我们也希望企业越来越好,能够给社会作贡献, 带动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参观行程结束了。但企业明确表示,这只是开始,接下来会定期邀请村民来参观整改现场,并及时将整改进展告知社会和百姓,继续接受大家的监督。


2020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6家。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且无任何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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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昊华化工遗存的5.9万吨电石渣已清理完毕。昊华化工处于减产状态,日产生电石渣约700吨;两万平方米电石渣堆放场,仍然超高堆放,企业正在向浩源水泥倒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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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 浩源水泥恢复生产,日消纳电石渣约1800吨,现场检查时,两座合计9万吨的标准化电石渣堆放场共堆放电石渣约7至8万吨,其中4万吨电石渣堆放场已接近堆满,5万吨电石渣堆放场堆存约3万吨;2万吨原熟料库接近清空,原堆放部分电石渣的煤炭堆放场已清空。整体来看,电石渣消纳利用速度加快,堆存压力减小,风险一定程度降低。


2020年5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倡议和推动下,我国所实施的一项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轮次的环保督察,总共受理了群众举报19.8万件。这些问题都得到了立行立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周边环境问题。另外,我们还向地方总共移交了542个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要求地方整改,应该说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充分显示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利剑”作用。


案例2: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

“散乱污”小加工厂虚假整改问题


【新文化报】2018年6月21日至23日第一批省级督察的4个督察组已进驻公主岭市、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市和白城市。通过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现场检查等方式,督察组共发现问题7个,其中3个是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虚假整改、拖延整改问题,其他4个是新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


6月22日,吉林省第四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反映“洮北区瑞光南街旧物市场内4家工厂噪声严重扰民问题”。


该案件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第5145号案件。在5月份调度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时,洮北区上报称已经全部规范到室内经营,整改已完成。但督察组在6月23日暗访时发现实际并未完成整改,4家工厂均在室外进行电焊、板材切割等生产作业,噪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然存在。


而且4家小型机械加工厂紧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均无完备环保手续,属于典型散乱污企业。督察组对洮北区政府上报情况不属实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第四部分答疑解惑


1.督查组进驻后,需要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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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话打不通,怎么办?


【贴士】:以陕西为例,由于举报热线只有一部,而参与的市民和网友热情高涨,部分问题也不排除重复举报的可能,这些因素都会让举报热线因拨打量瞬时激增而不通畅,出现拨打忙线不通的情况不可避免。另,通话时信号是否通畅也会影响到拨打效果。对此,建议如下:


(1)错峰:避开热线开通首日或前三天(2021年12月4-6日)的拨打高峰期,延迟拨打热线;避开周六日,尽量在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8:15-10:00)或晚18:30-19:30(值班工作晚餐时间尽量避开)。


(2)间隔:当第一次电话未拨通时,可以等待10-15分钟,再次尝试拨打,不建议连续拨打(间隔时间少于1分钟)。注意检查通讯信号是否中断;进电梯、上下楼或乘坐地铁、公交、火车等交通工具的伙伴,不建议着急打热线电话。


(3)信箱:以陕西为例,督察组本轮公开的联络方式有两个,一是029-81026166;另一个是专用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志愿者采用此方式也进行过突出环境问题举报,并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的签收信息。如举报人有书面材料或反映问题相对突出,建议采用专用信箱方式,EMS快递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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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话打通后但是感觉信息反馈不完整?


【贴士】:通常工作人员会询问是否需要补充,如果准备不充分,或者反馈的问题信息量大,建议简明扼要说明反馈的关键信息。电话反馈之后,再通过专用信箱邮寄完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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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现地方政府虚假整改,敷衍回应,

如何应对?


【贴士】:发现举报的问题,客观存在,但地方政府部门却回应“与事实不符”,如果还在督察时间内可以再次向督察组举报,要求督政;同时,借助自媒体和媒体平台呼吁对第一次反馈的问题进行复核处理。此外,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检查机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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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在本轮督察及“回头看”区域,

能否反馈问题线索 ?


【贴士】:只要问题属实,建议使用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或本地的1239环保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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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污染源位跨省交界区域的,根据污染影响范围,进行观察。如果污染源责任主体位于A督察区域,但污染影响超过行政区范围的(大气污染传输、水污染、固废倾倒等),受影响和存在环境风险的B区域公众,可以尝试向所主体所在A区域督察组进行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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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督察组举报的问题去哪里查询反馈情况?


【贴士】通常在督察期间,督察范围的省区或央企,会在官网设立专题专栏,披露有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资讯。以湖南省为例,在省政府网站开设了“中央环保督察”的专栏,打开之后可以在“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信访案件”等子栏目查询最近督察受理和反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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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http://www.hunan.gov.cn/topic/zyhbdczl/


除了政府网站(省市区县政府网站和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公开披露之外,被督察区域的政务微信号,以及主流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也会进行专题信息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7.督察组离开后,还要不要观察?

【贴士】:现行每一轮环保督察时间通常为一个月。距离第一轮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环保督察存在一个时间真空时段。而此时,督察组交办地方政府的问题处于整改阶段,同样需要公众持续的跟踪和关注。真空时段的公众参与可以确保在“回头看”和第二轮督察时,有关问题已经达到比较满意的整改效果,即“旧病痊愈,不复发不反弹”。为此,空气侠梳理了环保督察参与路线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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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督察组离开后,公众可以做什么?


【贴士】:督察组离开后,依然是公众参与的重要档期。有关参与路径建议如下:


(1)参与督察案例现场调研:在环保督察下沉督察环节,问题反馈者可以通过与督察组的互动,实地参与典型案例的现场调研。普通公众实现近距离和督察组交流,也是督察机制深入人心的体现。


(2)工业企业观摩参访:比如,在环保督察组离开河北之后。环保志愿者受邀进入邯郸钢铁厂进行大气治理参访,邯钢安环部及炼铁、炼钢等车间负责人陪同讲解,了解在线监测平台运行、料场防护等情况,增加互信和互动,邯郸环保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并参与。


(3)申请环境信息公开:依据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向环保部门申请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移交问题的环境执法监管信息、12369电话举报及12369微信举报处理结果等。  


(4)积极传播环保督察治理进展或故事:借助自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传播督察进展,发声监督同时,传播公众参与督察的故事案例;与媒体保持互动,形成长效舆论监督机制。


(5)发起或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组移交督办的案件中,不乏适用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案源,比如,2016年,被点名通报的秦皇岛耀华玻璃超标排放环境违法案。环保组织、公众也可以寻找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包括人民检察院)帮助问题进一步解决。


(6)组织环境治理圆桌研讨:围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或重点督察内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碳等),环境法领域专家、研究机构、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组织和媒体代表等开展专题研讨,探寻政策和法律落地中存在的优化空间,提出完善生态环保督察长效机制的政策/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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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盘点/ 空气侠


更多案例:关键词搜索,#中央/XX省生态环保督察  #公众参与


第五部分 相关阅读

                                                                                                                                  


1.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http://www.forestry.gov.cn/chinagreen/48/20200420/125806944275753.html


2.【时代周报】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击 进驻十省份重点盯“虚假整改” 

http://www.time-weekly.com/post/254775


3.【中新闻】如何加强公众参与在督察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回应

http://m.people.cn/n4/2018/1228/c203-12113927.html


4.【中国环境报】央企成为督察对象意味着什么https://www.cenews.com.cn/pollution_ctr/xydt/201907/t20190710_901920.html                5.【南方周末】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河北细节 | “亮剑”已近一月              

https://mp.weixin.qq.com/s/2ojKh2Z1rJXU5fzk_PJszg
6.【人民日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制度更完善 督察更有力               http://www.gov.cn/hudong/2020-09/02/content_5539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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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1-12-2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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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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