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观念还需要普及深入到决策者心中,环境法律需要贯彻
我是来自广西桂林某少数民族贫困县偏远农村的一名大学生,我从小出生在美丽的大山里,我经过多年的努力从大山里走了出来,成为了村里仅有的几名大学生之一。为何今天要以“为何会存在过度开发旅游业导致破坏自然资源环境情况屡屡发生?”为标题呢?其原因根本就是发生在我们当地的自然资源被破坏的情况已经屡屡发生了。小时候我跟着爸妈去山里砍柴,经常看见很多叫不出名字的鸟儿在天上和田野边飞翔,也会有更多野生动物在山里活动,我们世世代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大山养育了我们,我对家乡赋予我的我感激不尽,但是随着时代变化的发展,家乡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生变化的不仅仅是交通,还有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然资源指的是当地乡村特有的山川地貌,草原风光、沙漠丘陵、崇山峻岭等都是可以被称为乡村自然资源的。近年来,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很多鸟类和野生动物不在山里活动,现在已经见不到动物在山里活动了,我认为人为因素占很大一部分,我小时候经常看见有外地人进入我们村庄,拿着猎枪,我以前听家人们说是去打鸟的,捕捉野生动物的,以至于现在找不到野生动物的踪迹了。对此,我深感痛惜,然而近年来,我们当地政府要开发我们村的旅游业,已经开始动工,但是几年了,我曾实地考察过,政府开发的旅游地点,到现在也没有完整建立好旅游区,反而是本来是农民们拥有的青山绿水现在变成了光秃秃的荒山,直到现在也并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人们前来旅游,前年政府要求我们村把周围的树木砍掉,说要搞一片映山红旅游区,然而到现在,并没有得以实施。我疑问着,这真的有必要过度开发吗?既然要开发,为何几年以来都没有开发完全,反而过度地破坏了我们当地的自然资源环境。发展旅游业的目的是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也要考虑更多的因素。为何我认为我们当地根本不适合开发旅游业,其原因如下:第一,当地的地形条件不适合开发旅游业,当地主要以农业为主要的经济来源,过度开发旅游业已经开始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了破坏,对农业的影响也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第二:交通并不完善,因为我们县城特殊的地理位置,目前为止还没有火车高铁的运行,主要靠大巴车运输为主,因为交通并不完善,很难吸引外地人来当地旅游,我们作为众多少数民族的乡村之一,是距离县城最远最偏僻的地方,开发旅游业是明显的不适合。第三:几年以来的“旅游开发”并没有开发完全,政府没有真正做到“发展经济效益”的目标,工程实施还没到一半就停止了,荒废了很多自然资源,相当于旅游业开发过程中的“烂尾楼”工程。
而要想达到发展经济效益这一目的, 就需要由政府来发挥其主导作用, 并对旅游资源开发的发展计划和规划进行制定、完善。地方制定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目标除了要和国家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外, 还要协调各地的经济产业结构,也要 符合本地旅游业特色发展的要求。避免造成不可逆的自然资源环境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