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深化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改革为牵引,以赋权增能、减负增效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对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治理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推动党建引领、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其中,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这一部分,《意见》明确要求健全“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热情。具体内容如下 :
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全覆盖,完善街道(乡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设立社会工作相关基金支持基层治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发展社区(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工作的发展活力。
推动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更好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其就地开展服务。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基地)的平台支撑作用,加强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保障。依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提升其服务承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发展社区志愿服务。落实《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完善志愿者星级评定、信用激励等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志愿服务工作站作用,健全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组织和保障等机制,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常态化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便民服务、养老助残、扶危济困、平安建设、矛盾调解、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消防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激励机制,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基层治理活力,提升社会服务保障能力。街道(乡镇)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委托或聘用等方式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兜底性物业服务工作。完善共建共享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党建引领辖区单位内部服务设施资源有序向居民开放。支持街道(乡镇)通过设立社区基金会(基金)、接受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城乡社区治理。
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热情。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楼门文化建设,通过协商自治、邻里互助、环境美化、公益慈善等活动,培育社区公共精神。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举办“社区邻里节”等主题活动,办好“多彩社区行”栏目,深化“回天有我”品牌建设,增强社区家园意识,打造居民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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