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我觉得这个数据起到的作用还是很大的,14年的时候有很多企业处在行业标准变更期间,当时有很多切实超标的案例,这个数据就能够加速行业新标的落地执行,能够推动他们优化设备,实现达标排放。所以我觉得在14年、15年这个东西起了很大的作用,还有一个点是企业这个角度,我们原先通过供应链等角度很难撬动钢铁水泥...
回答于 2021-01-09 18:19
这分两种情况。如果某个村子是用井水,那你一定能找到那口井在哪,你只要跟着村民去看就可以。如果整个村子都装了水龙头,而且那个水源可能是在后山的某个地方,这个时候你只能一个一个问,或者直接找村长,因为他一定知道村子的水从哪来。
回答于 2021-01-09 18:18
我觉得现在其实不在于立不立法的问题,而在于规范信息公开的条例很多,由于条例是不同部门做出来的,因此各种条例之间衔接性不是很好。因此我很期待有更全面更专门的信息公开条文,能够做一个统筹整合的安排,能够很细地从企业端、政府端去捋清楚,规范好政府端和企业端应该公开什么信息,哪些企业应该公开信息,以什么方式...
回答于 2021-01-09 18:16
比较有效的方式就是,你在调研过程中首先要能找到本地人,至少是熟悉本地方言的人,由他们把这个方言的信息转化为通用的信息。
回答于 2021-01-09 18:15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到的是你的诉讼目标是什么,企业整改好了,你告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可能是这种情况,这个企业虽然整改好了,但是以前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可以的。答案不是惟一的,要看你的目标是什么。
回答于 2020-12-22 19:43
个人的建议是,首先最好对这方面的信息做一个溯源,看你能不能找到信息的原始出处,如果能找到的话,最好对其进行核实,也就是说要多方面地进行验证,提高其可靠性。如果是经过你验证的信息,就可以把它作为报告的一部分,如果这个信息没有办法得到更多验证,就只能作为列入的一种参考。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从自媒体还是传统...
回答于 2020-12-22 15:38
这个分几种情况,如果是针对污染企业做的调研报告,最后就要提交给环保部门,一般是各级环保局或者一些监督部门。你把所做的调研、所获得的信息提交给他们,实际上就是我们民间组织的一个民间监督的过程。 另外一方面是,调研报告也可以面向公众。有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说不在环保部门常规的监督、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我...
回答于 2020-12-22 15:35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个人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个人可以去提,但是很少有法院愿意受理,如果个人想参与环境诉讼 可以和有原告资格的环保组织合作。
回答于 2020-12-22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