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6月底,生态环境部将抽调环境执法骨干和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有关地市。
生态环境部宣布从5月9日起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有关地市,依法查处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问责,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决定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简称“清废行动2018”)。
这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6月底,生态环境部将抽调环境执法骨干和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有关地市。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情况现场摸排核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认识,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科学妥善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问责,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部表示,去年以来,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严重影响了倾倒地生态环境安全,给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扰。尤其是发生在长江铜陵段和池州段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堆存案件,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线索,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本文转载自界面新闻
原文链接:环境部启动清废行动:派150个组摸排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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