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黑臭水体整治等三个专项行动方案获通过

《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等三个方案获通过。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2月23日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及《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会议认为,在总结“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经验基础上,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的重要举措。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好“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既盯紧老问题整改,又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力争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痼疾逐个清除。要拉条挂账、整改销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确定整改时间,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充分运用约谈和督察手段,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公开发布专项监督检查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依然突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提高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要突出重点,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立标和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工作,对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杜绝问题死灰复燃。要科学安排、全面统筹,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大气、自然保护区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合理调配资源,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开展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共赢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明确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价和验收标准,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要强化科技支撑,全过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会和公众监督作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通力合作,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刘华,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本文转载自中华环境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环保部:黑臭水体整治等三个专项行动方案获通过

  • 发表于 2018-02-2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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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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