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法治建设,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公众参与等领域发挥的作用,加强环保民间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环保民间组织通过理解和适用法律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从2019年9月起邀请环保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前来基金会见习。
具体事宜如下:
1、见习方式
从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除2020年1月至2月外每月安排一个环保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前来见习,见习时间为两周共14天。
2、见习内容
环保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到基金会见习工作,主要是与基金会相关项目工作人员一起,开展项目实施,并通过实际工作,了解基金会的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项目组织和财务管理等,拓宽交流渠道与工作视野。环保民间组织工作人员见习结束后向基金会提交见习报告,结合自己心得体会,分享见习所得及见习存在的问题,并于见习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季度报告,结合本身工作实践,总结见习在工作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及遇到的困难。
3、见习费用
见习工作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及餐费补助均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提供
4、见习人员遴选标准
1. 独立注册的环保民间组织工作人员;
2. 见习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环保民间组织开展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法律宣传及其他与环境法律有关的公益活动;
4. 环保民间组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无违法记录。
有意派员参加见习工作的环保民间组织请将组织基本情况及拟委派人员的基本信息、希望工作时间等发至:lijunhong@cepf.org.cn,或致电01067174060咨询。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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