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生态保护理念对我国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启示

瑞典生态保护理念对我国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启示 瑞典是当今世界上环境最为优美的国家之一,森林覆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 64%,空气质量在全球 180多个国家中排名第三。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并没有限制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瑞典也是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之一,农业仅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航空、汽车制造、军事、电信及软件开发、微电子、远程通信

瑞典生态保护理念对我国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启示


瑞典是当今世界上环境最为优美的国家之一,森林覆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 64%,空气质量在全球 180多个国家中排名第三。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并没有限制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瑞典也是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之一,农业仅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航空、汽车制造、军事、电信及软件开发、微电子、远程通信等均居世界领先地位。 瑞典生态保护方面许多好的经验对当前我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具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 循环利用资源,

既保护环境又节约资源


在瑞典,全国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非常高,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资源。 “垃圾资源化” “垃圾也是能源,4t 垃圾等于4t 石油”“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据统计,2016 年瑞典居民共产生了467 万 t 生活垃圾,99.3%都得到了再生利用。 其中,34.6%用于回收使用,16.2%用于生产沼气,48.5%用于焚烧发电,仅有 0.7%被填埋。 瑞典建立了十分完善的处置机制,垃圾处置主要分为 4 个层次。



首先,回收再利用。


 例如,土石、砖头、陶瓷等建筑垃圾可以当作填料用于各种建筑工程;瓦楞纸板在垃圾中占比较大,经过加工处理后重新用于生产同类产品,然后再以相同方式利用。


其次,生物技术处理。


 对食品垃圾及掉落的树枝等园林垃圾一般采用厌氧消化和堆肥措施处理。 厌氧消化产生出供汽车使用的能源和供居民生活使用的沼气,每 10 kg 厨余垃圾可产生约相当于1L 汽油的沼气。 提取沼气后剩余的沼液沼渣作为优质生物肥料用于农业生产。


再次,焚烧处理。


 部分园林垃圾,以及成分复杂且循环利用难度较高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体育用品、家具和玩具、泡沫橡胶、地毯、油布等通常在无害化处理后焚烧,用于发电和供热。


最后,不适合焚烧的垃圾填埋处理。


2016年,瑞典全国仅有 0.7%的垃圾被填埋。垃圾资源化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将垃圾转化为能源和资源。 据统计,2014 年,瑞典生活垃圾产生的沼气和沼渣分别相当于 5000 万 L 汽油和 120万 t 的生物肥料。 瑞典集中供热系统 20%的能源和 25万户家庭使用的电能均由废弃物处理厂提供。 垃圾资源化利用,既节约了能源和资源,又降低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


2 加强源头治理,

确保环境保护费省效宏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经过多年的反复实践,瑞典政府和社会公众普遍认识到源头治理是最省钱、最见效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 瑞典通过立法划定了水生态保护红线,政府确立了把污水变成纯净水的目标,规定所有水域的生态状况均须达到良好以上。 全国环境保护理事会专门负责制定污水纯净化的规则,各地区相应制定本地区的环境法规和控制办法。 在排放污水源头开展治理,不允许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


1 对工业企业,建立排放许可制度


 瑞典法律规定,排污企业和单位必须要到当地政府或环境法庭申请污水排放许可。 根据排放许可要求,排放企业必须改进工艺、设备或者建立专门的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直至达到排放标准。 从排放的源头进行控制,从而达到不污染环境的目的。


2 对单个家庭,进行教育培训并改进产品


 针对家庭使用洗涤灵、沐浴液等工业产品产生含有害物质的污水这一事实,一方面教授家庭成员通过科学使用清洁用品和管理家庭化学用品减少污染,另一方面要求工业企业改变产品构成或原材料以便放入更多可以接受的、环保的物质到原材料当中。


3 对其他污水采取分类处置方式


 对没有污染的雨水,直接排入到河道;对受到污染的雨水,如公路上的雨水,尤其是汽车驶过的地方,雨水会受到污染而含有汞类有害物,则设定专门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


3 发展生态农业,将生态保护

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



瑞典作为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农、林、牧、渔从业人员数量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1%。 全国耕地面积和牧场分别只有 300 万和 55 万 h㎡,尽管份额较少,但农业生产不仅自给有余,还有出口。 将生态保护融入农业生产,把二者有机结合促成了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生产出的农产品无论在营养结构还是环保指标上都领先于其他国家。 据瑞典统计年鉴,2010 年全国 14.6%的耕地为有机种植,2013 年为 20%。


1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


 农田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等的施用量。 农业科学家对农田氮、磷、钾的施用量进行严格监测,通过测算施用量和农产品中氮、磷、钾含量,来评估残留在土壤中的氮、磷、钾量。 施用化肥、农药的农场主需要缴纳农药税和化肥税,以此来限制和减少人工合成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


2 轮作种植保护土壤、减少病虫害。 


绿色、环保的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每个瑞典公民的心中,农场主们也不例外。 瑞典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全国共有 11万个家庭农场。 大多数瑞典农场运用 4年轮作的种植方法,即轮种小麦、豆类、牧草、燕麦等来保持土地肥力、减少病虫害。


3 循环利用资源。


 一般农场都有沼气生产车间,利用牧草、秸秆、生活垃圾等生产沼气,为农场生产和家庭生活提供能源;部分沼渣回收成为牲畜饲料,其余用作有机肥料;沼液直接用作有机肥料,或者经过处理输送到水塘养鱼养鸭;塘水塘泥作为有机肥可以改善土壤养分和结构。 整个生产过程既保护了生态,又节约了资源,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4 建立地块档案。 


瑞典农业协作体为农场主提供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种子和生产资料供给等,并负责对农产品进行统一加工或销售。 农协会将会员的土地使用状况建立了详细档案,包括土壤养分及变化、种植历史、作物品种和产量、轮作情况、不同地块土层分布等,为会员提供种植计划、施肥配方、种子选择、耕作机具和不同地块耕作需求分析等服务,在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确保农作物的收成。


4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为生态保护提质增效提供动力


科研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瑞典涉及生态环保的科研项目主要包含 3 个层次:国家独立资助、国家与企业联合资助、企业独立资助。 国家独立资助项目较少,主要由科研机构独立申请或科研机构与公司联合申请;国家与企业联合资助项目,主要是由国家经费资助的科研机构与有科技研发需要的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机构提供成果供企业实践;企业独立资助项目,主要是由企业提供全部科研经费,与科研机构联合或者企业自己的研发部门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将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瑞典科技成果的高转化率,成为生态保护行业快速发展的动力。 一系列生物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动了垃圾资源化迅猛发展,如对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采取的厌氧消化技术、堆肥及其衍生的各类技术,实现了垃圾变废为宝,生产出的沼气经提纯后不但清洁而且没有刺激性气味,可以作为汽车燃料和居民燃料,经燃烧以零危害形式回归自然。 瑞典生态环保领域自动化、机械化程度非常高,也是一个很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例子。 瑞典国家研究院、农业科学大学等科研机构,都有自己的机械加工厂,设计研发的机械首先在机械加工厂生产出样机,测试成功后向市场推广。 牧场沼气生产过程中,牧草打捆、切碎、搅拌、输送均使用成套设备或电子设备作业。 GPS 定位系统、无人机识别和垃圾分拣等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均在生态保护领域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生态保护行业快速发展。


5 对我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启示


小流域是径流汇集的初级系统和水土流失发生的基本单元,治理好小流域,就是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最直接、最见效、最省钱的方式。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新发展,是水土流失防治理念上的一次飞跃,是指把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有机结合,使流域内水质明显改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和期盼山青、水绿、天蓝的人居环境,生态清洁小流域是今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的大势。 据水利部统计数据,截至 2015 年底,全国已建成 1000多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十三五”期间将再打造 100 条示范性生态清洁小流域。


从实践来看,生态清洁小流域在创新防治理念、提升治理景观效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对照瑞典生态保护,还存在系统性理念不强、细节设计缺乏、人文因素考虑较少等问题。 我国今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可以充分借鉴瑞典生态保护经验,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生态性原则。 


生态良好是生态清洁小流域最核心的理念和最突出的特征。 对小流域而言,生态良好不仅仅是自然条件的改善,更是当地群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新的、深刻的转变。 为此,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必须采取近自然治理,如促进自然地貌形成、保持沟道连通、改善生物栖息地等,也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尽量选择当地天然材料;农事活动中尽量不用或少用人工合成化肥、农药;生产生活中尽可能少地产生废弃物或尽可能把废弃物通过循环利用消耗掉。


(2)系统性原则。


 生态清洁小流域是一个完整的“社会-经济-环境”复合生态系统。 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一定要有系统性思维,把流域内山水田林路村作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整体看待,设计出一个全方位的、整体的综合措施体系。 对每项措施实施的条件、效果及各类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系统分析,力求取得各项措施互为条件、协同推进的效果,提高资金和资源使用效率。 对超出水土保持业务范围的建设内容,如乡村道路建设、污水治理等,尽量做到统一设计、分部门实施,或者通过项目整合统一实施。


(3)可持续性原则。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使人们既能拥有经济发展的物质成果,又能享受良好生态。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定要把握好可持续性原则,既考虑解决当前的水土流失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又考虑长远能促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实践中,一些地方为打造水景观改善村容村貌,采用混凝土衬砌河床的做法是不符合可持续性原则的,应尽量避免。


(4)循环利用原则。 


受国内整体污染防治水平较低的影响,大部分已建成或计划建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中,只设计集中收集、储运处理垃圾,没有进行垃圾分类。 同时厨余、园林等可以通过厌氧消化等处理后再利用的垃圾未能进入循环利用环节而是直接丢弃,垃圾收集装置脏、差,尤其是到夏季,其周边气味刺鼻,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 因此,要细化垃圾分类,培养当地群众循环利用资源的习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我国传统的“桑基鱼塘” 模式就是循环利用的典范。


(5)以人为本原则。


 生态问题都与人为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人为活动是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应充分调查流域内各类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等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另一方面,应在了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基础上,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制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设方案,吸引流域内群众积极参与。 同时,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引导当地群众改变生活方式和观念,积极主动地保护生态环境,并对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


(6)精细化管理原则。 


目前,北京提出了“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湖北提出了丹江口库区的“五级防治体系”。 各地在实践中不应盲目照搬,而是要根据流域内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方式,针对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问题,以及有损生态环境的所有活动,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形成本流域的防治特色,如严格监测流域内肥料、农药施用量和排出量,有效防治流域内面源污染,保护水质等。


(7)科技创新原则。


 科技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 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绿色防治、湿地建设、垃圾废弃物就地处置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科技水平,为全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供示范。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山林田野”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9tG2juzgbu_OudCBzXrtg

  • 发表于 2018-11-3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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