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职工并肩,我们一直在路上

2010年,刚毕业回国的叶明欣,加入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这里的律师,不仅对劳动法政策进行研究和社会调研,还为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志愿服务。 叶明欣律师希望女职工们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010年,刚毕业回国的叶明欣,加入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这里的律师,不仅对劳动法政策进行研究和社会调研,

2010年,刚毕业回国的叶明欣,加入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这里的律师,不仅对劳动法政策进行研究和社会调研,还为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志愿服务。


叶明欣律师希望女职工们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010年,刚毕业回国的叶明欣,加入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这里的律师,不仅对劳动法政策进行研究和社会调研,还为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志愿服务。


身为女性,叶律师更倾向于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她认为,女职工在工作中,遭遇不平等对待的现象很多,她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合同被解除,工会维权得补偿


2013年7月的一天,两名神色焦虑的女职工,通过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找到了叶明欣。一看到叶律师,她们就急着问,“公司和我们解约,我们能告公司吗?”“我们想要公司给些补偿金,你能帮助我们吗?”……


这两名女职工叫刘燕燕和李明兰,是北京一家物业公司的员工。在公司的安排下,她们和其他六位姐妹从事广场的保洁工作。虽然这份每周六天的工作很辛苦,工资每月也只有1700元,但这些女职工并没有埋怨,刘燕燕说,姐妹们一起工作很开心,去其他地方可能就没有这样的工作氛围了。


2013年5月,物业公司结束了承包广场保洁的业务,也与刘燕燕等八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听说这样解除劳动关系要给补偿金的。”李明兰说。“公司还应该为我们缴纳保险呢。”“以前加班也没给过加班费!”姐妹们你一言我一语,都认为公司这样做太过分了。


由于八名女职工中,刘燕燕和李明兰较为年长,所以她们代表其他人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找到了叶明欣。经过了解,叶律师得知,这八名女职工的情况并不相同,只有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刘燕燕和李明兰,与物业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还有三名女职工每人只有一份工资明细单,剩余的人则没有任何证据。


于是,律师先帮助刘燕燕和李明兰向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未被受理后,又将物业公司告到朝阳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未缴纳社保的补偿金和未休年假的工资,最终物业公司支付给刘燕燕3000元,李明兰4000元。


而其余六名女职工,由于证据不足,律师与她们沟通后,建议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她们表示,自己的要求并不高,主要是对公司的做法非常气愤,只要有些补偿就可以了。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六名女职工每人3000元。


通过刘燕燕和姐妹们的经历,叶明欣想告诉其他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该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除了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加班费、年假等“福利”,也要积极争取。特别是退休后,如果依然从事之前的工作,应尽可能通过双方约定的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工伤难认定,工会帮助获赔偿


2011年,吴莉莉和丈夫李洪全一起来到北京打工。很快,吴莉莉在一家餐饮公司的分公司找到工作。尽管这份工作收入低又辛苦,但吴莉莉认为,只要肯吃苦,日子总会好起来。可是不久后的一次意外,却打乱了吴莉莉的生活。


一天上午,吴莉莉帮同事烧水,水烧开关闭开关时,吴莉莉不慎滑倒,滚烫的开水一下子全浇在了身上。医院很快给她做了一次手术,因脸、胳膊、胸部烫伤比较严重,还需要进行下一次手术,可昂贵的医疗费却成了沉重的负担。


此时,李洪全想起来,既然妻子是在工作时受伤,公司肯定要承担医疗费用。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公司却一再推脱。当他们提出想做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以吴莉莉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


做手术还要花费三四万元,夫妻俩没有钱再继续治疗,吴莉莉只好出院回家休养。李洪全为了照顾妻子,也辞去了工作。没有任何收入的夫妻二人,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只好走上了打官司这条路。


通过老乡的介绍,李洪全了解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是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机构,于是半信半疑的他,来到中心寻求帮助,并向叶律师详细讲述了妻子受伤的过程,以及餐饮公司屡次推脱责任,不肯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


但李洪全提供给律师的,却仅有妻子的工作服和胸牌,这些只能证明吴莉莉在餐饮公司工作过,却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多方面协调,叶律师收集了包括电话录音、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的资料等证据,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申请。


仲裁庭上,餐饮公司认为吴莉莉在分公司工作,自己是总公司,吴莉莉作为临时工,公司对她没有考勤管理,只能算作劳务关系。叶明欣则认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产生纠纷时,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所以餐饮公司不能因此免责。


经过几轮辩论后,仲裁庭采纳了叶明欣的意见,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餐饮公司需支付吴莉莉病假工资。面对仲裁结果,餐饮公司不服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调查,判决餐饮公司败诉。依据这份生效的判决,吴莉莉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鉴定为八级伤残。


为了争取工伤待遇,吴莉莉再次提出仲裁申请,向餐饮公司讨要工伤待遇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由于相关事实已得到法律的确认,所以仲裁庭裁决餐饮公司向吴莉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9万元。此时,距离吴莉莉受伤已两年。


两年的维权时间虽然有些长,但叶明欣说,只要能够帮助女职工获得应有的赔偿,一切都是值得的。在她看来,工会和义联援助中心提供了一个服务平台,而她在这个平台上,能帮助更多的女职工们维护权益,自己也很欣慰。



本文转自“中国妇女”

原文链接:http://www.womenofchina.com/2014/0717/2209.shtml

  • 发表于 2018-11-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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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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