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好了|污染维权决胜攻略

污染维权决胜秘诀,早知道早放心!


在“早知道”接触的众多案件中,深受污染的居民常常会不断反复地举报,打电话或用12369微信平台。但,收到回复常常是“会去核查、等待处理”,情况好一点时企业排污会在一段时间减少,可过段时间又开始了。整个过程,就像个毒瘤一直没被捅破,反复发作。


其实,电话或微信举报只是与环保部门沟通的途径,而污染维权的决胜在于~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以下,以污染情形分类,进行详解:



PART

01

第一种情形:超标


通常分为四类~业排放污染物超标、居民所居住的环境质量超标、居住地距离企业过近达不到环境或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居住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定搬迁的范围内而没有搬迁等。那,怎样收集证据呢?


1、如何证明企业排放污染超标?


1)找环保局要监督性监测报告:可依法向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报告,了解监督性监测的频率(多久去一次、每次测多久),并通过报告查看监测结果。这里需要一些经验技术,比如:有些环保局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并没有测该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就得出达标排放的结论,你要能从中看出问题。实例:江苏昆山千灯镇危险废物焚烧厂,环保竣工验收报告里根本没有测重金属与二恶英,结论为~达标排放、验收通过。解读详见:http://www.5zaozhidao.com/Projects/Details/ccdb50f3-30ae-49d5-a973-e8b1859d161b


昆山利群危险废物焚烧厂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仅测了烟尘等 


2)查看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目前,全国范围内只有“国家重点控制污染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企业自行、在线监测,同时在网上发布实时数据进行信息公开(有些地区,省控、市控企业也安装了在线监测但数据没有在网上发布)。确定您举报的企业是否是国控企业,如果是,可以在网上查看主要污染物的小时、日均值等数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线通常只能测主要污染物,重金属等因检测技术所限还没有实现在线


3)实测,想实际测量企业排污拿到超标证据:

  • 废气——采样是非常困难的,企业不会容许你进厂并爬上烟囱,建议换成测量居住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和企业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不过在厂周边测空气也是有风险的,就曾遇到过企业阻扰)

  • 噪声——相对容易,在手机上安装噪声计APP软件即可实现,但要注意分清白天和夜间的噪声标准是不同的。

  • 废水——找到企业排污口,按照一定的规程自行取样或请检测公司派人采样,并将样品送实验室分析。


特别提醒:社会上的检测公司很多,必须具备计量认证和国家标准实验室两项证书,才是合格的检测单位和有效的检测结果;送检千万不能测全成份,这样会非常贵!水里有100多种物质,你全测吗?不可能。正确的方法是~你怀疑是什么有毒物质超标就测什么指标


要确定具体测哪个指标则需要:知道这家企业生产什么产品、大致是什么工艺,最好拿到该企业生产项目或者其他企业同类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然后自行分析或请“早知道”这样具备环评师及相关技术的机构协助,最终提出几个少量的检测指标



2、如何证明自身所居住的环境超标?

主要是通过实际检测的方式,比如:深圳东部垃圾填埋厂周边的居民,合资购买了一台恶臭检测仪,发现恶臭超标就马上找环保局处理


  • 大气环境——检测要比去测企业排放的废气容易很多,只要根据自己的怀疑确定检测指标,请检测公司来小区或家中放置大气采样器,并保证连续供电即可,采样后送实验室分析。但,需要注意检测时间,生产时、非生产时,从而进行比较

  • 噪声——在手机上安装噪声计APP软件即可实现自测,但要注意分清白天和夜间的噪声标准是不同的,同时排除周边其他噪声干扰

  • 水环境——现在居民大部分是饮用自来水或桶装水,企业排污对饮水安全的影响不大,如果饮用水井、自来水源等出现问题,建议马上停用并采样送检,方法同上。

  • 土壤环境——一般出现在毒土地案件中或是企业排污影响了居民的农田或作物。土壤检测同样可以请社会上的环境检测公司,但采样通常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要多点、多土壤深度采样以确保检测具有代表性作物检测,建议联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农业厅下属的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或个别具有农作物检测业务的公司



3、如何证明居住地距离企业过近,达不到环境或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

  • 2017年5月30日前建成的企业,可以上网搜索、查阅30多个行业的国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各标准根据风速、地形、企业规模对某些行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做出了明确规定,必须遵照执行。如果不属于强制性规定企业,则方法同下。

  • 2017年5月30日之后,所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全部从强制改为推荐标准,此后的防护距离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主(卫生防护距离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具体距离由各项目环评报告书自行计算,并写在报告中,作为后续监管的要求。


 比如:安徽蒙城生活垃圾焚烧厂,环评报告给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是500米,地方环保局在审批时缩小成300米,引发争议。

解读详见:http://www.5zaozhidao.com/Projects/Details/20ae095f-2e80-41f8-9c6f-963d295ae3d7

   


4、如何证明居住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定的搬迁范围内?


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区或村庄周边工业企业非常多,就要考虑自己是不是住在了工业园区里面了


工业园区在立项后就得做规划环评,同时,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还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通常规划环评中,会设定整个区域的环境容量,限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以及工业园区的规划与搬迁范围比如:云南晋宁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明确“园区规划范围内涉及居民3.9万人,必须搬迁人数至少1.8万”,至今未完成搬迁。


特别提醒:拿到项目环评可以知道该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及搬迁范围,拿到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可以知道园区涉及的搬迁范围。那么,如何拿到环评报告呢?


2014年1月1日后做的环评,必须依法主动实施全本公开,通常可以在地方环保局的网站上找到;2014年之前做的环评,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依法向审批的环保部门提出公开申请,并要求其依法在15日内给予回复



PART

02

第二种情形:项目建设存在违法违规


通常违法违规的方面是~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生产工艺或产品不符合产业政策、厂址侵占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即没有搬迁距离内的居民)……


涉及以上问题的线索通常会出现在~项目招投标文件、环评报告书中,可以拿到文本后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但,仍需要补充大量证据:


  •  涉及规划 ,就要拿出城市规划文本或规划图,说明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比如:南昌市麦园生活垃圾焚烧厂周边的居民,发现《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将该项目所在地为禁建区,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解读详见:http://www.5zaozhidao.com/Projects/Details/85ceff57-0ef7-48b0-ae99-673bd40b9dd9



麦园焚烧厂与城市规划位置关系图


  •  涉及产业政策 ,就要找到环评立项当年的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进行比对,看该项目属于鼓励、限制、淘汰哪种类型。此目录经常隔几年就更新一次,要以项目立项时的目录为准。当然,如果在最新目录中,该企业属于淘汰产业也可以举报,如果属于限制类则一般只规定不得新建


  •  若厂址可能侵占 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样要出示这些保护区的文本或范围图。



PART

03

第三种情形:无论企业是否达标

个人生病或财产受损,认为污染侵害客观存在


此时,采用的方法通常是民事诉讼,诉污染者,且需要根据不同的诉求来收集证据。通常环境民事诉讼有5种类型:


  • 停止侵害之诉,即要求已经或正在侵权者停止其活动的诉讼。 

  • 排除危害之诉,即要求侵权者消除他已经造成的环境危害的诉讼。 

  • 消除危险之诉,即在环境侵害行为尚未现实发生,但已存在侵害发生的必然性的情况下提起。 

  • 恢复原状之诉,即要求环境侵权者将已经被侵害的环境质量恢复到被侵害之前的状态。 

  • 损害赔偿之诉,即对于因环境侵权受到的损害,在无法通过恢复原状弥补的情况下,受害人为获得赔偿而提起的诉讼。 

  

在实践中,对于具体的环境侵权,可提出一种或者几种诉讼请求。


特别提醒:在环境民事诉讼中,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将原告的举证责任转为被告的举证责任,即要求被告提出证据证明其行为不可能发生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损害后果。


原告则只需提出证明被告已经或很可能有污染行为的表面证据,案件即可成立。被告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就会被法院认定有过失,就应该对环境污染损害负赔偿责任。(参见: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除诉讼外,遭遇“超标或项目违规”本文所述的前两种情形,通常采用行政维权的手段。比如:


1、电话、12369微信公众号

以上两种方法属于信访,行政部门只需要在60天内给予回复,举报人若对回复不满意通常很难运用行政程序继续质疑。但,微信12369平台,环保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的后台会有记录,举报多的案件,有部分环保部会督办。


2、行政履职申请

申请内容有点像举报,但更加规范,包括:申请人(居民)、被申请人(某级环保部门)、申请事项(要求环保部门依法对某企业的什么违法行为作出什么处罚)、申请理由(各种证据)。同样,对方必须在60天内给予回复。


如果,对行政履职申请回复不满意,可以继续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认为环保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不作为,还可以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12和13条,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提出行政不作为的举报,并且依法应当获得举报的回复


污染维权的决胜在于~有没有足够的证据!“早知道”把帮助居民收集证据的方法都告诉你了,就在今天......


欲详细了解行政履职申请与电话信访的不同,还可点击http://blog.sina.com.cn/s/blog_c8c01aa20102xlj9.html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 身边开发早知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kKOe-xtL7Wg8D_mNKoaFg

  • 发表于 2018-09-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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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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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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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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