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批复实施。《规划》实施,对于落实《水十条》,完善问题发现和综合督导机制,夯实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批复实施。《规划》实施,对于落实《水十条》,完善问题发现和综合督导机制,夯实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批复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意义1.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
2017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第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规划》立足我国水污染防治长期历史进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契机,以细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为基本定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系统思维,突出控制单元为基础,明确流域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的差异化要求,整体优化部署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对于促进《水十条》实施,把水污染防治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大局,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转型发展,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环境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义2.助力《水十条》实施
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水十条》明确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坚持以满足人民对良好水环境的需要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推动建立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央环保督察等生态文明改革制度相衔接的流域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管控机制的重要突破。
《规划》的颁布必将对《水十条》实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根据管理需求及水质反退化等原则,在全国7000余个县控以上断面中筛选出1940个控制断面并确定了分年度目标,纳入国务院与各省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二是将全国十大流域划分为1784个控制单元,为各地细化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空间基础。
三是按照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系统保护的思想,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为各地突出重点、精准治污提供了指导。
四是在规划项目方面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等充分衔接,促进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和实施,推进水质改善。
《规划》中有哪些亮点?
亮点1. 全国地表水环境第一次形成“一盘棋”管理
《规划》以《水十条》“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要求,范围主要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并兼顾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与“十二五”相比,珠江流域首次纳入重点流域范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长江中下游、太湖、巢湖、滇池等流域均纳入长江流域范围;流域边界与全国水资源一级区及行政区划边界统筹衔接,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等流域范围均较“十二五”有所增加,海河流域范围也有所调整。
亮点2. 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国自“九五”治理“三河三湖”以来就确立了分区管理的思想,经过四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不断发展完善。“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共划分37个控制区、315个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划分精确到区县边界,确定118个优先控制单元,分水质维护型、水质改善型和风险防范型3种类型制定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分类指导。
“十三五”期间,按照《水十条》“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的要求,全国共划分341个水生态控制区、1784个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划分精确到乡镇边界;确定了580个优先控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283个水质改善型和297个防止退化型单元。与“十二五”相比,控制单元数量和单元边界的分辨率显著增加,流域分区、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深化,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
亮点3. 《规划》明确5大任务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坚持以满足人民对良好水环境的需求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从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等方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二是推进城镇化绿色发展,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四是严格水资源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河湖湿地,防治富营养化,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
五是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公开,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通过上述措施,实现“溪边照影行,天在清溪底”的美丽山川景象。
亮点4. 规划项目实施采取动态管理方式
考虑到水污染防治进程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中不列具体项目清单,而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衔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等已有工作,建设中央和省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储备库。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由各地自主推进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组织设计和筛选工程项目,建立省级项目库,提前谋划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并定期更新,根据水质改善需求有选择地实施,提升项目的针对性和效益。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环保部发布
原文链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批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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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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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环保